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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深:中國司法不獨立?要看是什么樣的獨立
關鍵字: 司法獨立最高法院院長周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三權分立法律制度【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李深】
這幾天,司法獨立在媒體上突然成了熱詞。起因大家都知道,是因為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講話中表示,人民法院要抵制“司法獨立”、“三權分立”、“憲政民主”等西方錯誤思潮。到媒體上和網絡上,他的講話就被曲解成了他反對司法獨立、三權分立和憲政民主,引發了很多人的反駁和調侃。
關于我國的法律制度和西方法律制度在這幾個概念上的分歧,這幾天也已經有不少人談過了,最高人民法院微博更是連發三篇文章來澄清,我國法律制度規定的法院依法獨立審判和西方意義上的司法獨立是兩回事,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西方的三權分立制度也有著根本性的差別。
而且,客觀來說,周強院長的講話是在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會議上講的,而他的講話也并不孤立。就在差不多同時,官方媒體也發布了消息,引述了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對政法工作的指示稱,“2017年是我們黨和國家歷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義的一年。要把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提高對各種矛盾問題預測預警預防能力,為黨的十九大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教育部等其它與意識形態工作相關的部門也都發布了類似的消息,強調了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性,反對西方錯誤思潮在我國蔓延。
在這種背景下,周強院長在會議上做出這種表述,不難理解。原因就是習近平已經說得很清楚的,今年要召開十九大,國家的政治安全是第一位的,而政治安全自然包括意識形態安全在內。作為國家“一府兩院”中“一院”的最高領導人,周強院長做出這種表態是順理成章、無可非議的。
但為什么周強院長的講話卻引起了這么強烈的輿論反彈呢?
有兩個值得注意的原因。一方面是,這些年來一些法律人士成為輿論場中戰斗力比較強的一個群體,在一些公共事件中扮演著非常關鍵、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網絡上的影響力也比較大,似乎已經超過了經濟學家。
另一方面,新中國的法學教育在改革開放之后,是以引介和學習西方法律制度為主要教學內容的。所以,業界人士開玩笑說,自己的主要工作就是研究如何在中國實施美國、日本、英國和德國的法律制度。
這兩個原因疊加起來,就形成了目前的局面:活躍在網絡上的法律人士,主要是一批崇尚西方法律制度的律師和高校教師。三權分立、司法獨立、憲政民主這樣的概念,往往被他們視作“普世真理”。
最高法院的舉動涉及法律,有一定程度的技術和知識門檻,又是法律人士的專業領域,所以最近幾天,網絡上的法律人士自然要“集中批評”周強院長的言論。
但這不意味著,司法獨立、三權分立這些資產階級革命以來相當深入人心的觀念,在我國當代的法律制度中就沒有體現。實際上,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在微博上發布的三篇文章所說,即使按照西方的司法獨立、三權分立這些觀念來看,我國法律制度雖然存在一些不盡人意之處,但大體上也是能夠符合這些要求的。
傳統意義上的司法獨立、三權分立,主要是相對于行政權而言,司法獨立是為了保證司法不受行政權力的干預。這一點在我國目前的法律制度下面,也是能夠保證的。黨和國家也經常在文件中重申這一要求。
但這次故意曲解周強院長講話、借機發難的人的意圖顯然不在這里,他們矛頭所向,對準的其實是黨的領導。他們鼓吹司法獨立,并不只是傳統意義上的,而是要反對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也就是說,有沒有黨的領導,這才是他們評判是不是司法獨立的標準。
從實際運行的效果來看,司法工作堅持黨的領導也是中國法治的一大特色。恰恰是因為堅持黨的領導,中國能夠進行這幾年來這么大規模的反腐行動,落馬的高官光是已經躋身“黨和國家領導人”級別的副國級干部,就有好幾位了。
而在與中國同為發展中國家的印度,雖然確實有西方式的三權分立、司法獨立、憲政民主,還有民主選舉,但是腐敗每天都在大量發生,遍及社會的每個角落,卻無人過問。在拉美、非洲等地的發展中國家,這種情況也同樣存在。而中國恰恰是因為有黨的領導,才能夠發動大規模的反腐行動,將涉嫌腐敗犯罪的高級領導人也繩之于法。
司法獨立只是一個理念,落實到具體的政治和法律運行實踐過程中,就是要盡可能保證法院和法官的獨立審判權不受干擾。所以,雖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我國各級法院只對相應層級的人大負責,并接受人大監督,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法院的黨組要受相應黨委領導,在業務上還要接受上級法院的指導。這樣,就形成了我國法院在運行過程中的橫向領導和縱向領導兩條線,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條條”與“塊塊”。
傳統上,媒體和專家對司法不獨立的批評,主要是指地方黨政部門對同級法院的審判干預太多,也就是橫向的干預。比如前一段上映的馮小剛的電影《我不是潘金蓮》中,縣長就把縣法院院長罵得劈頭蓋臉、狗血淋頭。為了改變這種情況,在近幾年來進行的司法改革中,著力減少了地方黨政部門對同級法院的橫向干預,加強了對法院的縱向領導。
《我不是潘金蓮》劇照 縣長
《我不是潘金蓮》中,縣長把法院院長叫到自己辦公室罵得狗血淋頭,的確讓法律人很看不下去,但同樣需要注意的是,這個影片中,作為故事起點的恰恰就是法院的審判。雖然法院審判沒錯,但是女主人公李雪蓮反復上訪,最后仍然是由當地政府承擔了后果。在這個意義上,地方政府保持對地方基層法院工作的干預權力,雖然并不符合“司法獨立”、“三權分立”等西方觀念,卻是符合當下中國國情的。
而且,經過這些年的改革發展,我國法制體系日益完備,專業門檻越來越高,一般的黨政領導人對案件審判直接進行干預在操作上其實是比較困難的,最多只能做出一些原則性的指示,并不能直接決定后果。也就是說,黨政領導干預司法部門獨立審判的情況正在減少。
不過,司法獨立在當代有著更為豐富的內涵。除了要獨立于行政部門,還有一個重要的維度,就是司法部門的獨立審判不應當受到一些外界干擾,比如宗教因素、民族因素、社會輿論因素等,都可能對司法獨立構成威脅。美國前幾年發生的引起轟動的弗格森案件中,社會輿論壓力巨大,但法院依然不顧黑人群體的抗議,堅持判決涉案警察無罪。這在我國法律人中,也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不少人認為,這是司法獨立精神在美國司法領域的體現。
反觀我國,正是那些鼓吹司法獨立的人,卻經常在案件審判過程中,通過在媒體上制造輿論壓力,對司法機關施壓,改變案件走向。
近些年來引起社會輿論廣泛關注的案件中,這種情況比比皆是。這難道不也是對司法獨立的干預嗎?但他們對此反而樂此不疲,以至于已經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產業鏈。
一些大V律師利用自己在網絡上的話語權,在案件審判尚未結束的時候,隨意在網絡上公布案件相關情況,利用自己的社會關系網絡邀請法學專家召開研討會,以公眾知情權為借口,迫使司法機關做出回應,改變案件走向。
他們對這種干預司法獨立的行為不但毫無反思,反而認為這是在用輿論倒逼司法部門,在推動法治進步。這種情況難道不是咄咄怪事嗎?
而近年來出現的一個趨勢是,司法部門在網絡的激進輿論壓力面前越來越畏首畏尾,縮手縮腳。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國要實現司法獨立確實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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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馬密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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