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勝:離婚后還為前夫還債,婚姻法24條錯了?
關鍵字: 婚姻法婚姻法24條婚姻法二十四條婚姻法司法解釋司法解釋24條家庭債務共同債務現實中更普遍的情況是什么?
那么,這個24條是否真的錯了呢?實際上,近些年來,關于這個規定的爭議一直存在,但卻始終未能被徹底推翻,最高人民法院還曾專門就這個問題解釋過,指出這個規定目前沒有問題,不需要修訂。
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也沒有不需要承擔義務的權利,享受權利必然意味著承擔一定的責任,這是法律的基本原則。
就在司法解釋二出臺后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又推出了司法解釋三,詳細規定了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原則,以至于有人干脆認為,按照這個司法解釋,兩個人在結婚的時候簡直不是結婚,而是共同成立一個股份制的公司。
在此后的法律實踐中,也已經逐步明確,在婚姻期間,兩人的共同財產,未經雙方同意,一方作出的處分決定可以通過司法途徑撤銷。這其中,最廣為人知的便是,一方在婚內贈送給“小三”的所有禮物,另一方都有權討還。
毫無疑問,這種對婚內財產的單方面處置一定時背著另一方的,不會取得另一方的同意。那么,這就意味著,如果離婚后發現丈夫在離婚前就將共同財產贈送給了小三,女方同樣是有權通過討回來重新分配的。也就是說,被一方隱匿的財產,另一方在離婚后仍然有權提起訴訟,重新分配。
既然有權在離婚后要求婚姻存續期間被隱匿的財產,這是權利,那么相應的,在婚后也就要承擔婚內隱匿的債務,這是義務。這就是說,如果要廢除關于婚姻存續期間被隱匿的債務在婚姻關系結束后重新分配的規定,那么關于財產分配的規定同樣可能要面臨重新審視的風險。
一個值得注意的簡單的事實是,在農村的離婚案件中,除了極少數的極端情況,絕大多數情況下,離婚后女方是不用承擔家庭債務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在農村離婚案件中,女方在結束婚姻關系時,極少獲得財產分割。因為,農村的婚姻至今仍然是,男女雙方結婚后,女方要到男方家庭生活,而這個家庭的財產都是屬于整個家庭這個共同體的,債務也同樣由這個家庭的共同體來承擔。因此,女方在離婚時雖然越來越多的情況下,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但不會像城市這樣,對包括房子、車子、存款等在內的所有財產都進行清算和分配。
當然,隨著更為年輕的農村夫妻越來越多的選擇在婚后到城市生活,買房、買車,建立屬于兩個人自己的小家庭,離婚案件也越來越“城市化”,和城市的離婚一樣,要進行財產分割。但對那些始終在農村生活的家庭來說,仍然保持著原來的規則。
不普遍背后的普遍
要求隱匿財產的權利與承擔隱匿債務的義務,看上去很對等,但隱匿行為使得主張權利很困難,可債務往往會自己找上門,這里又存在著不對等。
就普通人的觀感而言,婚姻中的隱匿行為似乎也該受到“懲罰”;即使按股份公司來理解婚姻,兩個大股東互相隱瞞公司重大財務問題,也是不合適的。“婚姻法24條”能夠在輿論場里翻起些浪花,當事人能夠得到不少同情,正是因為人們普遍有這樣的想法。
但現實世界復雜得多。家庭和諧自然不用隱匿,可如果娘家有難,男方不愿支援,這種時候隱匿重大財產的轉移,或者偷偷借債,有時也是不得不為。“婚姻法24條”的存在不僅默許這種情況的發生,對于有嫌隙的家庭多少也算是種保護。
現在社會上經常聽到一種說法,目前的婚姻法根本不是保護婚姻的,而是離婚指南,尤其是財產分割指南。之所以出現這種聲音,就是因為婚姻法對家庭作為共同體的保護越來越少,而越來越傾向于保護個人的權利。而這也是2001年以來婚姻法的歷次司法解釋出臺之際都會遭到強烈批評和質疑的原因,“婚姻法24條”風波也是在這個大背景中爆發的。婚姻法究竟應以家庭這個共同體為本位,還是以保護個人權利為本位?
這個問題本質上其實與近些年來關于土地私有化的爭議情況類似。許多人認為,土地應當徹底私有化,而另一些人則堅持認為,應當保留土地集體所有制。這里的差別就在于,作為集體中的個體,在集體中的權利究竟如何界定?如果徹底私有化,那么個體在退出集體的時候,就可以通過轉讓交易徹底退出;而堅持集體所有制則意味著,個體可以退出集體,但土地作為不動產,仍然應當由村集體處理,最多可以獲得一定程度的補償,但不能由個體全權處置。因為,對堅持土地集體所有制的人來說,土地應當屬于農民,也就是種地的人。退出農村集體一般的原因都是,通過各種方式進了城,土地對他們而言已經不再重要。但對那些沒有進城的人來說,土地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在這個意義上,所謂的“婚姻法24條”本身就是一個帶有強烈的“中產”特色的話題,而不具有普遍性;所牽涉的實際案例更是五花八門,而不是風波中那些當事人無端背債的同一類結局。更何況,如何規定的前提,不僅僅是充分研究紛繁的案例與可能性,關鍵仍然在于明確婚姻法究竟應當以保護家庭共同體為本位,還是應當以保護個人權利為本位。不解決這個問題,“婚姻法24條”就是一筆糊涂賬。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平臺觀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關注觀察者網微信guanchacn,每日閱讀趣味文章。
- 原標題:李勝:離婚后還為前夫還債,婚姻法24條錯了?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 請支持獨立網站,轉發請注明本文鏈接:
- 責任編輯:陳軒甫
-
受中國影響,澳企要在稀土加工業務上發力了 評論 31全國最大!哈密百萬千瓦“光熱+光伏”項目并網發電 評論 64“中國在非洲真正贏得了民心,就連斯威士蘭…” 評論 94“日企抱團是絕望之舉,中國工廠效率質量都是第一” 評論 144最新聞 Hot
-
“沙特曾多次警告德國提防嫌疑人”
-
特朗普最新任命!這次包括火箭隊老板、真人秀制作人
-
巴勒斯坦三個政治派別發表聯合聲明
-
“中國在非洲真正贏得了民心,就連斯威士蘭…”
-
“日企抱團是絕望之舉,中國工廠效率質量都是第一”
-
“中國有能力讓夢想照進現實,將贏得史詩般競爭”
-
被災民暴罵到當場破防,馬克龍發飆:你該慶幸你在法國!
-
美高校敦促國際學生抓緊回來:萬一把中印拉黑名單呢
-
美國政府“逃過一劫”
-
“澤連斯基要求歐盟新外長:對華批評要降調”
-
澳大利亞來了,中國就得走人?澳總理這么回應
-
美媒感慨:基建狂魔發力,我們又要被超越了
-
英國剛公布新任大使,特朗普顧問就痛罵:傻X
-
“來自中國的老大哥能確保我們…”
-
俄羅斯的報復來了
-
澤連斯基罵普京“傻子”,俄方怒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