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班納:為了聲音的財產權,他們爭了一個世紀
關鍵字: 聲音財產權著作權美國第三個案件受到了最廣泛的關注,因為它一路打到最高法院。在懷特史密斯音樂出版公司訴阿波羅公司(White-Smith Music Publishing Company v Apollo Company)案中,最高法院一致判決:鋼琴卷不是活頁樂譜的復制件,因此生產自動演奏鋼琴及鋼琴卷的阿波羅公司,沒有侵犯懷特史密斯公司的著作權。威廉?戴伊大法官(William Day)宣稱:“從廣義上講,再現旋律的機械樂器復制了音樂作品,這也許是對的。但是,這是一個勉強的、人為的含義。按照通常對‘復制件’的理解,不可能認為通過聽覺觸及我們的音樂是復制件。”著作權法不禁止鋼琴卷的制造或制作他人音樂的錄音制品。在同意意見中,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敦促國會修改法律。他論證道:“音樂作品是聲音的有序排列,原則上講,任何機械地再現這一排列的事物都應當被認為是復制件。”但是,該案仍沒有如此判決。
人們普遍認為,這些判決對作曲家是不公的。《紐約時報》的社論稱:“很顯然,音樂作曲家可能或者已經被搶奪了財產權,這種財產權至少與其他類型的財產權一樣有效,他被剝奪了本該對他最有利的市場。”這些判決引發了修改法律的呼聲。《美國律師》(American Lawyer)雜志宣稱:“如果著作權法真的沒有為目前這類案件提供保護(在這些案件中明顯存在完全復制的盜版行為),那么這樣的法律越早修改越好。”隨著鋼琴卷和錄音制品市場的成長,在19世紀80年代經濟上不顯著的問題,到了20世紀的第一個十年,卻變得對音樂產業意義重大。于是,在1906年到1909年之間,這一問題反復在國會中爭論:誰應當享有對聲音的所有權?
其中一方的明星證人是那一時代最著名的作曲家。約翰?菲利普?蘇薩(John Philip Sousa)長期以來一直支持將著作權法擴大到禁止他人錄制其樂曲作品。他在1906年時堅稱:“我和每一位受歡迎的作曲家都是侵權行為的受害者,它們嚴重侵犯了我們的精神權利。本年度最受歡迎的華爾茲或進行曲的作曲家必然發現,他的作品被攫取,被任意復制在蠟筒、銅碟或者穿孔紙卷上,被無限地復制,并在全國范圍內以巨額利潤銷售,卻沒人為使用該作曲家大腦中的原創產品向他支付一分錢的報酬。”蘇薩花了好幾個小時,向國會委員會匯報他因未能從作品中獲酬而遭受的損失。他回憶道:“去年和前年夏天,我去了世界上最大的游艇港口之一。每一艘游艇上都有一臺唱片機(gramophone)、一臺留聲機、一臺伊奧利恩(aeolian,自動演奏鋼琴的一個品牌),或者其他同類設備。它們都在播放蘇薩進行曲,從藝術的角度看,這是沒問題的[此處委員們笑了],但是他們卻沒有為之付費。”蘇薩堅持認為,他的歌曲應該是屬于他的,“我希望他人為使用我的財產而付費”。
在華盛頓,維克特?赫伯特(Victor Herbert)加入了蘇薩的行列,赫伯特創作的作品類型豐富,其受歡迎的程度在當時達到了頂峰。赫伯特作證道:“他們正在復制我們大腦的一部分,在復制我們的才華。對每一張唱片,他們付給卡魯索先生(Mr Caruso)每首歌3000美元。他唱的可能是蘇薩先生的歌,也可能是我的歌,但作曲家卻收不到一分錢。我說,這不可能是公平的。” 雷金納德?德?科文(Reginald de Koven)在過去二十年間創作了不少成功的喜劇歌劇作品,他聲稱,他從伊奧利恩自動演奏鋼琴公司的職員那里得知,伊奧利恩僅僅在一年里,就銷售了價值12.5萬美元的載有其音樂作品的鋼琴卷。德?科文估算,如果能夠獲得許可費,他大概可以賺得約兩萬美元。他質問道:“人們購買鋼琴卷難道是將這個紙卷看成工藝品,或者把它裱起來掛在墻上嗎?不是的,先生們,人們是為了欣賞音樂——請把接下來幾個字加著重號,是‘為了聽音樂’——而他們確實聽到音樂了,這個音樂是作曲家們的財產。”商業上最成功的作曲家和他們的出版商,正是可以從著作權法改革中獲得最多收益的人群。
阿圖爾·魯賓斯坦Artur·Rubinstein(1887-1983) 美籍波蘭鋼琴家
他們也擔憂,如果法律不改革,他們的損失將最慘重。如果顧客購買唱片或鋼琴卷,而不購買活頁樂譜,那么作曲家的主要收入來源將枯竭。維克特?赫伯特主張:唱片“和活頁樂譜服務于相同目的。這些設備銷量的增長必然導致活頁樂譜銷量的相應下降”。作曲家阿瑟?潘恩(Arthur Penn)擔心“人們如今只購買唱片、碟片和紙卷,不購買活頁樂譜。所以我損失慘重”。作曲家和出版商最糟糕的擔憂被一位快樂的音樂愛好者所印證,他告訴《紐約時報》,他是多么享受留聲機和自動演奏鋼琴所帶來的新的可能性。他坦言:“在這兩者出現之前,我可以稱得上是活頁樂譜的長期購買者——實際上可以說是活頁樂譜狂人,但隨著紙卷和再現聲音的唱片的改進,如果我想要一個新的音樂作品,我要么購買一個紙卷……要么更經常地是購買一張碟片。”他知道很多人跟他一樣,“過去習慣于購買活頁樂譜的人,現在都轉而購買固化形式的音樂”。作曲家和音樂出版商指出,如果新技術削減了活頁樂譜的銷量,這正是授予他們權利,從而從錄制聲音(recorded sound)中獲利的又一個理由。
作曲家和音樂出版商與美國著作權聯盟(American Copyright League,一個書籍和雜志出版商的組織)之間是強大的同盟關系。著作權聯盟的主要興趣在于加強對作者的著作權保護(由此也將增加出版商的收入),但聯盟還看到了當時仍未浮出水面的一項收入來源。如果作曲家無法獲得控制唱片的權利,那么書籍作者也無法獲得,盡管當時對作者沒有損失,但誰也無法預料未來會發生什么變化。《出版者周刊》(Publishers Weekly)的編輯和出版商理查德?羅杰斯?包克(Richard Rogers Bowker)解釋道:“有一天,對作品的有聲復制可能變成像音樂唱片一樣重要的產業,這一產業將像影響活頁樂譜生產一樣,影響紙質書籍的生產。” 包克注意到,“錄制音樂”已經是一個大產業,那么“錄制講座和錄制書籍的朗讀也可能隨之出現”。因此,著作權聯盟向國會游說,爭取承認作曲家的權利。著作權聯盟在寫給國會議員的信件中指出:“在攝影技術發明之后,國會及時立法將照片復制件作為著作權的保護對象。國會似乎應當像對待攝影作品那樣,特別將音樂作品的機械復制件納入到著作權保護的范圍。”
辯論的另一方是正在迅速成長的自動演奏鋼琴、鋼琴卷、留聲機和留聲機唱片生產商——批評者將他們稱為“機械音樂盜版者”(“the mechanical music pirates”)。他們主張,著作權法的改革將使這一新興產業在方興未艾之時就慘遭毀滅。維克?托金機器公司(Victor Talking Machine Company)的律師作證道,在經過仔細考察,認定銷售可在其設備上播放的唱片不構成著作權侵權后,該公司已為其廠房和專利投資了數百萬美元。他爭論道,在公司已經做了這么多不可逆轉的投資后改變游戲規則,這是非常不公平的。自動大鋼琴公司(Automatic Grand Piano Company)總裁質問道,如果音樂卷的供應危在旦夕,誰還愿意繼續生產自動演奏鋼琴?
這些反對授予作曲家聲音所有權的人們是受到自我利益驅使的,正如作曲家和音樂出版商一樣。但是,一如作曲家和音樂出版商,他們也精明地將他們的論點改造得符合大眾的公平觀念。他們預測道,唱片和鋼琴卷不會削減活頁樂譜的銷量。相反,唱片作為一種免費的廣告,可以促進活頁樂譜的銷售。唱片公司指出,事實上,活頁樂譜產業從未如此景氣過。1890年到1905年之間,活頁樂譜的銷量翻了近三番,如果作曲家的悲觀預測有任何基礎,那么這幾年應該恰好是活頁樂譜銷量驟降的時期。一位評論者解釋道,有人擔心人們會拋棄他們的樂器,投奔錄制音樂,但“在我看來,結果恰恰是相反的”。
能夠欣賞到杰出的演出,反而會激勵業余音樂家更多地進行練習。這位評論者預測道:“對于真正有音樂天賦和能力的人,大量好音樂的出現將變成一種激勵。”事實上,許多新唱片公司注意到,它們被作曲家和音樂出版商寄來的活頁樂譜淹沒,這些作曲家和音樂出版商,乞求唱片公司將他們的音樂作品錄制成唱片,不求補償,僅僅希望聽眾因此會出去購買他們的活頁樂譜。唱片公司的代表告訴國會,約翰?菲利普?蘇薩和維克特?赫伯特也許不需要廣告,但美國大部分作曲家和出版商“都樂于獲得其音樂機械復制的廣告效果。在行業中,它被認為是促進音樂作品銷售的最有效的廣告形式”。音樂產業正在轉變中。從長遠來講,錄制音樂到底將促進還是取代活頁樂譜,這還是不清楚的。最成功的作曲家的經濟利益,與那些較不出名的作曲家的經濟利益并不相同。
允許作曲家和音樂出版商收取許可費,可能使唱片和鋼琴卷變得更加昂貴,這提供了又一個反對法律改革的理由。紐約鋼琴交易商的商業期刊《音樂時代》(Musical Age)指出:“對人們的歡愉征稅,這不是符合現代精神的做法。這些許可費將從人民手中獲取,并流入少數人手中。”音樂富有教育意義,它使流行感知變得更有教養。“限制廉價音樂的生產將妨礙這一工作,這是一種倒退。”在紐約出版商愛德華?舒伯特(Edward Schuberth)看來,這是反著作權理由中對國會議員影響最大的一條,國會議員們“經常擔憂因抬高娛樂的成本而受到選民們的批評”。擴大著作權的保護是需要成本的,要接受這一點,人們不需要走得像《音樂時代》那么遠,它相信“所有音樂都應當如鳥啼聲和微風拂過樹葉的低吟聲那樣,是免費的”。錄制音樂可能變得更昂貴,產量也可能減少。評論者指責道,如果著作權法的目的在于鼓勵創造性作品的生產,那么作曲家要求的正是一項反生產性的改革,這一改革對他們自己有利,卻以聽眾們的利益為代價。
而且,為什么法律要給予作曲家特殊關照?唱片產業迅速指出,作曲家并不是錄制音樂的唯一創造者。從印刷的音符到唱片之間有很多步驟,每一步都需要同樣多的才華與艱苦工作,每一步對于最終產品而言都至關重要。美國留聲機公司(American Graphophone Company)的律師主張:“我用蘇薩先生的樂譜,然后我選擇某個人——在這群觀眾中可以稱得上音樂家的某個人——我把留聲機交給他,讓他制作一張唱片。這個唱片在市場上很可能是一文不值的!為了制作一張有市場價值的好唱片,需要有蘇薩般的天才來對著喇叭演奏,需要優秀歌唱家的嗓子對著喇叭演唱,還需要操作留聲機的機械師的技巧。”作曲家只是眾多參與者中的一員。而且,為什么僅僅考慮以上人員?為什么不把留聲機的發明人包括進來?不把生產者包括進來?還有為鋼琴卷穿孔的熟練技術工人? 如果在制作過程中必不可少就足以使之成為聲音的擁有者,那么有許多主張權利的人似乎也有資格成為所有權人。
- 原標題:聲音的財產權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 請支持獨立網站,轉發請注明本文鏈接:
- 責任編輯:吳立群
- 最后更新: 2018-04-07 08:39:28
-
“中國在非洲真正贏得了民心,就連斯威士蘭…” 評論 20“日企抱團是絕望之舉,中國工廠效率質量都是第一” 評論 81“她下月訪華,盡管特朗普團隊表達了擔憂” 評論 46“中國有能力讓夢想照進現實,將贏得史詩般競爭” 評論 110美國政府“逃過一劫” 評論 125最新聞 Hot
-
“中國在非洲真正贏得了民心,就連斯威士蘭…”
-
“日企抱團是絕望之舉,中國工廠效率質量都是第一”
-
“中國有能力讓夢想照進現實,將贏得史詩般競爭”
-
被災民暴罵到當場破防,馬克龍發飆:你該慶幸你在法國!
-
美高校敦促國際學生抓緊回來:萬一把中印拉黑名單呢
-
美國政府“逃過一劫”
-
“澤連斯基要求歐盟新外長:對華批評要降調”
-
澳大利亞來了,中國就得走人?澳總理這么回應
-
美媒感慨:基建狂魔發力,我們又要被超越了
-
英國剛公布新任大使,特朗普顧問就痛罵:傻X
-
“來自中國的老大哥能確保我們…”
-
俄羅斯的報復來了
-
澤連斯基罵普京“傻子”,俄方怒斥
-
還在扯皮中國,“涉華條款全刪了”
-
中國“光伏OPEC”發文嚴厲質問央企,怎么回事?
-
“最后一道貿易障礙,中國解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