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長賦:土地集體所有制堅決不能動搖
關鍵字: 土地所有權土地經營權土地承包權農民土地所有制三權分置三權分置意見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兩個問題,在《物權法》中承包經營權是用益物權,但如今中央提出“三權分置”,從承包經營權中分離出的經營權是屬于物權還是債權?在之后的抵押擔保中,如果出現困難和糾紛又該如何協調?現在中央出了新的政策,與之相關的法律,比如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是否加快修改進程?
第二,本次《意見》中,強調了承包權的保護,但是之前中央提到過農戶是可以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土地承包權,學界有擔憂,如果過度強化土地承包權的話,可能會適得其反,即農民不愿意退出土地,農業始終無法實現規模化經營。你怎么看待這種說法?
韓長賦:農戶的承包權屬于用益物權。農戶流轉土地給經營主體,把經營權轉讓出去,現在實行合同管理,就是承包農戶和流入土地的新經營主體要簽訂合同。
簽訂合同要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來規范運行,農民集體以及政府的農業經營管理部門可以加以指導。
這個制度安排可以從法律和政策上,使多方的權益得到保障,特別是承包農戶的權益,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強迫或者限制他們流轉土地,但是你要按規定備案。
你講的第二個問題,現在一部分農民進城了,是否可以依法退出他的承包地。文件和政策當中,如果他確實有真實意愿,可以依法有償退出。
現在全國的一部分縣搞試點,試點涉及的農戶也不多。我想和大家說明的是,在農民退出承包地的問題上,現在只有少部分農民有這個意愿。進城農民退出承包地,要有足夠長的歷史過程,我們要有足夠的歷史耐心。
為什么?我們農村人口多,農民舉家進城是少數,多數是年輕人在城市打工,父母、孩子在農村生活。特別是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大的情況,城市的就業也不那么寬松。農民進城就業,他沒有足夠穩定的時候,還要保留他的承包地,使得他進退有據,所以探索也應當是審慎的。
我想再強調一點,“三權分置”很重要的一個核心問題是要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為此,中央十八大以后進行部署,在農村全面開展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登記頒證。
目前,已經有2545個縣(市、區)、2.9萬個鄉鎮、49.2萬個村開展,已經完成確權面積7.5億畝,接近家庭承包耕地面積的60%。為什么開展這項工作,就是“確實權、頒鐵證”,讓農民放心,這個土地承包權是你的,而且是長久不變的,不會因為你出去打工了,這個權利就沒有了,使他放心的轉移就業,同時使他放心的流轉。
還有一個好處,確權頒證后,承包農戶和流入土地的新經營主體心理都有底,流轉時間可以長一點、穩定一點,也便于新主體拿到土地生產經營的長遠預期,這也是當前的一項重大政策,一項重要的工作。
所以它和“三權分置” 是配套的,都屬于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
習近平總書記特別指出,農民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由農民家庭經營,也可以通過流轉經營權由其他主體經營,但是無論土地承包經營權如何流轉,土地承包權都屬于農戶家庭。這個基本原則,我們搞“三權分置”和土地流轉過程中還要繼續堅持。
經濟日報記者:請問韓部長,我們下去采訪時經常聽到一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反映他們擔心自己的權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所以他們不敢放手投入,今后我們采取什么措施消除他們的顧慮,并加快放活土地經營權呢?
韓長賦:確實一些經營主體有這樣想法。總的前提我們還是要引導土地規范地流轉,沒有流轉談不上經營權,沒有相對獨立的土地經營權也就沒有“三權分置”。
所以說加快放活土地經營權,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是實施“三權分置”的重要目標之一。
通過“農地農民有,農地農業用”的制度安排,可以更好地促進規模經營和現代農業發展。
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承包耕地流轉面積達到了4.6億畝,超過承包地的三分之一。
在一些沿海地區這一比例已經達到二分之一。現在經營耕地面積50畝以上的規模經營農戶超過350萬戶。
《意見》圍繞放活經營權作出了相應規定:一是明確了經營權內涵。明確土地經營權人對流轉土地依法享有一定期限內的占有、耕作并取得相應收益的權利。強調在保護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的基礎上,平等保護經營主體依流轉合同取得土地經營權。
二是明確了經營權的權能,經營主體有權使用流轉土地自主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并獲得相應收益,有權在流轉合同到期后按照同等條件優先續租承包土地,經過承包農戶同意,經營主體可以依法依規,改善土壤、提升地力、建設農業生產附屬配套設施。還可以經承包農戶同意,向農民集體備案后再流轉給其他主體,或者依法依規設定抵押。流轉土地被征收時,可以按照合同獲得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三是鼓勵創新方式,鼓勵采用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種,通過多種方式來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探索更有效的放活經營權的途徑。《意見》對經營權內涵、權能以及流轉形式都作出了規定。目的就是保證經營權的實現,穩定經營者預期。
最近因為農產品價格方面的變化和勞動力成本的上升,確實有少數經營主體的經營狀況出現了虧損,也有個別出現了退地現象。
農業部門已組織開展了調研,一方面要引導經營主體更好地應對風險,一方面通過指導合同履行減少糾紛。總的來說,土地經營權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大趨勢不會變。
- 請支持獨立網站,轉發請注明本文鏈接:
- 責任編輯:吳婭坤
-
最新聞 Hot
-
“德國特朗普”仍有幻想:挨美國打,先別還手…
-
巴勒斯坦學者:關于加沙的聲音少了,但我們不是簡單的傷亡數字
-
特斯拉歷史首跌,比亞迪緊追
-
馬斯克捐贈1億美元股票,“慈善英雄”還是合法避稅?
-
“兩起事件嫌犯在同一基地服役過,在同一年被派往阿富汗”
-
對峙5小時后離開,韓國公調處暫停執行尹錫悅逮捕令
-
要么續約,要么賠錢!斯洛伐克威脅報復
-
又來!美議員質問:中國控制巴拿馬運河,臺海沖突可咋辦?
-
中方黑客盯上“美方制裁名單”?外交部駁斥
-
澳大利亞從娃娃抓起:學好數理化,對付中國咱不怕
-
韓國憲法法院:6日將就尹錫悅彈劾案開會
-
敘新當局外長、防長、情報主管首次出訪,去了沙特
-
外媒緊盯:中方又要出手?
-
拜登給前共和黨眾議員切尼授勛,還打算提前赦免她
-
確定恐襲!FBI還改口:嫌犯單獨行動
-
時隔40年,美國遺留的毒垃圾終于處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