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象清華大學梅汝璈法學講席教授,《政法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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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時代,會不會帶來新“計劃經濟”?
由于政府部門同樣使用智能終端,所以商家制定的規則同樣適用于政府部門。從政府的角度來說,為了避免商家成為其領導者,政府只能比過去的工業化社會更大幅度地介入商業活動,這就動搖了我們改革開放目標的基本前提。[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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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中國人不在乎隱私?AI僅留給全世界一個選項
AI的硬規則也是一種法治。只不過立法由公權力向資本開放,很大程度上跳過了民主程序,包括公共辯論、利益集團游說,變得“單純”而高效了。它只用產品勸說,用廣告取悅,用絕佳的用戶體驗,撫摸人心底最隱秘的欲望;而你只要做一回用戶,就是硬規則的勝利。[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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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崛起,將敲響誰的喪鐘?
如果能夠對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進行適當的規范,那么我們應該慶祝而非恐懼這個新時代的到來。如果我們將這項新技術置于社會控制之下,就可以使工人們免于耗費他們的時間和汗水最終僅使大量財富流向少數社會精英。未來的共產主義也許會采用一個新的口號:“全世界機器人聯合起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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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歸屬遇到歷史遺留問題,該怎么辦?
近日有關中央芭蕾舞團《紅色娘子軍》的版權糾紛一案引發了公眾的熱議,有關藝術類作品的“集體記憶”與“改編”的區分,以及職務行為的邊界等問題成為了討論的焦點。本文對發生在1996年的京劇《沙家浜》版權案的法律解釋,或可作為參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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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阿爾法——人哪,你們準備好沒有?
人工智能,越是接近通用(AGI)而全面滲透社會生活、支配經濟活動、影響政治決策,就越沒有理由留在私人手里,服務于資本的利益。資本家從來不信教條,他們明白計劃經濟不等于社會主義,誠如愛因斯坦指出。按資本的邏輯,放著物聯網大數據AI算法,誰不想計劃一下經濟?[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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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國法學,不能照搬西方社會科學的“客觀中立”
中國的制度跟西方迥異,職業倫理植根于政治倫理,即黨的先鋒隊倫理。因此反腐敗,由中紀委調查整治,成立國監委,打破本本上的憲制畛域,統一領導,正是十八大以來各項工作的一個節點。當然,也因為事關黨的建設,就必須拿出“永遠在路上”的決心,并向全國人民宣示這一承諾。[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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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法律教育其實是“舊法學”,整體上是失敗的
今天的法律教育,整體上是失敗的,在座的同學們應該最有感觸。我把它稱作“舊法學”,因為它接續的是解放前的舊法統、舊思想、舊生活、舊人物。外面貼幾張萬國牌的新標簽,花花綠綠的,用你們的話說,“高大上”;揭開看,一大股霉味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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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扮“公民”的不只是溥儀
八十年代以降,幾乎所有關于末代皇帝的故事、小說、電影,都取了回避態度。故而那一次又一次的煽情,錯扮“公民”,就不可簡單地看作“丑化”溥儀,而是出自一套精巧的改寫歷史的文化屏蔽機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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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的夢今天實現了”
高音的書《舞臺上的新中國》里講到解放初的新氣象,切入點頗有見識:“魯迅活著的時候曾經夢想……無產階級自己會寫文章。”魯迅的夢成真,乃是把文藝從精英階級手里解放出來,將作者的才智與思想感情融入大眾的革命,故而側重集體創作。[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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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象:第一個情人節
情人節怎么來的,為什么叫圣瓦倫丁(St. Valentine’s Day)?這節日我初學英語的時候,也覺得奇怪——要不今天就談談這個,從它的名稱說起吧。[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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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賦予自由
5月22日,清華大學教授馮象在華東政法大學做主題為“國歌賦予自由”的講座。罷工者高唱國歌,便有了深刻的憲政意義。在這一幕之下,憲政的完整與尊嚴就系于唱國歌,即國歌賦予的“萬眾一心”。勞動者團結的民主實踐和為人民服務的群眾路線,便是共產黨的“上帝”——全中國的人民大眾對憲政的期盼。[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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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師能不能也是好人
周克華女友案昨在重慶審理。四川一位律師義務為其做無罪辯護。律師的義務幫忙令人欽佩,但是否止步于“義務”尚未可知。從媒體報道來看,律師的辯護不局限于當事人與周克華之關系,甚至要求重慶檢方再度確認被擊斃“周克華”的身份。律師的作為是否合情合理?特發馮象先生舊文,以討論律師職業倫理問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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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接班人問題要依靠社會主義憲政
中國革命:它的歷史經驗和教訓,特別是接班人問題。我每天早晨上班要走過清華附小,老聽見喇叭里唱“我們是共產主義接班人”。那是紅領巾少先隊的隊歌,曲調昂揚而明快,但在這年頭聽來多少有點反諷。因為孩子們接受的教育早已不是“共產主義接班人”的那種。從前培養“接班人”,是要同敵人作斗爭的,現在上哪兒去發現敵人?私有產權和雇傭勞動之下,形式平等的法治,是沒有敵人的法治(其實有而且整得厲害,但不這么說)。憲政繼替首先需要解決這樣一些關鍵問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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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極了,珍珠——譯經散記
天才一旦蒙福,受惠于母語社會的思想激蕩與時代精神,間或譯本的文學地位可勝過原著。據說,羅曼·羅蘭在法國屬于“過氣”作家,讀者寥寥;然而在華夏,因為是傅雷先生的譯筆,就“人氣”興旺“粉絲”眾多。同樣,《牛虻》影響了幾代中國讀者,迄今未衰,而原著在英語世界早已湮沒無聞。新版的《牛津英國文學指南》重視女性成就,倒是收了作者伏尼契,條目短短數行,稱譯本在蘇聯曾風行一時。大概編者不知,《牛虻》的漢譯躋身“紅色經典”,不全靠宣傳部門推薦。經典的移譯,由母語學者或詩人作家來做較好,此是通例。中翻外,國人雖有豐碩的成果,如楊憲益、戴乃迭夫婦的英文《魯迅小說選》,李治華、雅歌夫婦的法文《紅樓夢》,但終不及傅雷先生和費慈杰羅的偉績。魯迅先生的《死魂靈》號稱“硬譯”,巴金老人卻十分推崇,以為后人更“忠實”原文的譯本無可比肩。[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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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不再“神圣不可侵犯”
文學藝術的繁榮,科學前沿的突破,歷來是同知識產權不相干的。知識產權的主要社會功能,是“以財產形式使重要的抽象客體為私人所攫取”。具體說,便是取消文藝創作和科學探索的自由追求、分享與合作,代之以私有財產同勞動契約即雇用關系。試想,一個人的思想文字或創造發明,動輒歸老板占有,那得消滅多少“與生俱來”的權利?知識產權消亡的實質,是對私有產權“天經地義”,亦即先前你說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否定,因而不免也是新法治衰落的一個征兆。故我以為西方式法治的一些基本前提和“普世價值”,到了修正或“重新出發”的時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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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象:如果我們結束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能刺激經濟發展——這實際上不是普遍真理,中國企業到目前為止發展很好,并未依靠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