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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正富 劉昶談國企產權改革:民營化 國資委化 還是社會化?
關鍵字: 國企改革國有企業國企高管限新產權國家財政民營化現代企業國資委國企產權改革【國有企業正在醞釀一場巨大的變革。周日下午,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新一屆政府對國有企業改革及未來發展發布的最全面的指導性意見。
《意見》中,國企的定位、國企的分類管理、國資委的職能、黨在國企中的領導地位及與董事會的關系協調等重大問題上,已經沒有爭議。但國企改革中最核心的管理運營架構問題,即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的建立,自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至今,還沒有太大突破。
《意見》明確了兩類公司即,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定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作為國有資本市場化運作的專業平臺,依法自主開展國有資本運作,對所出資企業行使股東職責,按照責權對應原則切實承擔起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并要求,開展政府直接授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的試點。
那么,“兩類公司”的建立,是組建無數個匯金公司?商業類和公益類不同性質的國企,在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中,具體如何玩轉資本市場,才能讓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這是難點,也是要害。
復旦大學新政治經濟研究中心史正富教授,兼任同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在國企改革領域既有深度的理論思考,又有實踐操盤經驗。他早年就提出,所有者缺位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最大特點,無論西方發達國家的跨國企業集團,還是中國的國有企業。他認為,我國大型國有企業改革的正確思路和戰略選擇,就應該是產權資本化和資本社會化,改革的重點應該落在選擇和培育有效的替身所有者上。
如今新的國有企業改革意見,已經循著這樣的軌跡前行。更進一步,兩類公司的具體運營和戰略構想,史正富也有成熟的思考,并且正在參與地方政府國企改革的試點,之前,他在與復旦新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劉昶合作的一篇內部報告中,詳細分析了國企產權改革的戰略安排。國務院《意見》發布之后,史正富授權觀察者網發布,供讀者們思考。】
國企改革:為全民福祉而戰
本文以中央管理的特大型國有企業為對象,提出一個以“產權資本化,資本社會化”為核心的企業產權改革戰略,其目標是:極大提升這些大型現代企業的經濟競爭力,實現企業的長遠發展;建設一個社會化的、多元共享的現代企業的資本-產權體系,和現代國家財富管理體系,從而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強大、穩固、持久、永續的經濟基礎。
這一社會化戰略不同于目前存在的兩種主要的國企改革思路。
它既反對“民營化”,也不贊成2003年以來逐步浮出水面的“國資委新政”,因為國資委把自己定位為國有資本運營者和國有產權增值的操盤者,是一項無法承擔的使命。
本報告提出社會化改革戰略的依據是,對現代企業產權制度變革的研究,對當代資本市場的深度考察,以及對國企改革的戰略目標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解。
十九世紀后期第二次產業革命以來,現代企業產權演變的長期趨勢是所有者分散化、多元化和社會化,其結果是資本所有權、資本經營權(即企業所有權)與企業經營權的三權分離。這種產權演化是現代生產力社會化的自然結果,但它也造成了企業的終極所有者“缺位”,其相應的制度安排不是所有者歸位,而是所有者替身化,即由職業的產權經營者來運作終極所有者的資本和行使企業股東的職能。現代企業和現代經濟健康成長的關鍵,在于選擇有效的替身所有者,即有效的產權經營者。
據此,國企改革的正確思路就應該是產權社會化,改革的重點則應該落實在培育有效的產權經營者和發展健康的產權經營行業。
國企產權改革不僅涉及企業這個層面,更牽動國家財富管理的全局。以土地等資源為主的我國國家財富的價值將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而不斷增值,其數量之大,舉世罕有。有效管理和使用這筆天文數字的社會財富,對我們超越西方經濟體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極其重大和長遠的意義。
我們不僅要通過國企產權改革建立起一個社會共享的產權體系,而且要以此為契機,創造出一個中國特色的國家財富管理體系,為中華民族的全面騰飛和偉大復興提供穩固強大的物質基礎。
兩種背離產權社會化趨勢的改革主張
談到現代企業,眾所周知的是“兩權分離”,即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但事實上,更為深刻的變革是資本所有權與資本經營權的分離。因此,現代企業的結構特點是資本所有權、資本經營權(即企業所有權)與企業經營權的三權分離。具體說,現代企業所有權結構的長期趨勢是所有者分散化、多元化、社會化和替身化。
這種產權演化是現代經濟社會發展的產物和結果,它為經濟發展成果的社會共享提供了制度保證和物質基礎。但這種產權演變的結果必然是企業的終極所有者缺位,其相應的制度安排不是所有者歸位,而是所有者替身化,即由職業的產權經營者來運作終極所有者的資本和行使企業股東的職能。
理解了現代企業產權向多元化、社會化演變的趨勢和所有者替身化這樣的制度安排以后,再來看目前關于國企改革的兩種主要主張,就可以清楚地發現它們的問題在哪里。
民營化與現代企業產權社會化的歷史趨勢相悖
在主流產權學派看來,國有企業效率低下是由于所有者缺位,因此,解決國企效率低下問題,民營化是必由之路。所謂民營化或私有化,是把國企產權通過承包、拍賣等途徑轉制為產權明晰的私營企業。
這樣的民營化對中小國有企業還行得通,但對大型、特大型國企就行不通了。因為很顯然,民營化與現代企業產權社會化的趨勢相悖。
我們說過,現代企業多元化社會化的產權安排是對經典私人所有制的歷史揚棄。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私有制狹小的產權框架,無法適應和容納現代企業和現代經濟社會生活中日益增長和擴張的各種社會化因素。
大型國企的民營化必然會加劇私有產權安排,與現代企業中社會化因素之間的矛盾和沖突,而與國企改革的目標南轅北轍。
一方面,民營化不利于改革成果的社會共享,從而不符合國有企業改革的公平目標。
另一方面,民營化企業在短期財務利益和長遠發展之間通常更重視前者,這必然會削弱企業的持續創新能力,從而不利于提升企業的經濟競爭力。
如前所述,在產權多元化社會化的現代企業中,所有者缺位是題中應有之義。因此,要提高企業效率,不應緣木求魚,片面強調產權明晰,企求所有者歸位,而應該是為企業尋找有效的替身所有者。
國資委化背離國企改革基本方向 并削弱國企長遠發展能力
自2003年國資委成立以來,國資委的改革思路與民營化的主張雖然在政策層面截然對立,但兩者的理論前提都是從主流的產權理論出發,希望通過明晰產權來解決國企所有者缺位問題。
到目前為止,國資委出臺的政策涉及到國企的企業重組、資本預算、利潤分紅、董事會建設及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聘任等一系列企業的重大決策問題。我們把這些政策統稱之為“國資委新政”,并把這些政策所宣示的改革主張稱之為“國資委化”。
國資委新政和國資委化的核心是,國資委把自己定位為國有產權的運營者。因為上述政策涉及的各項工作,在發達國家的經濟生活中,都屬于資本經營公司的正常職能。
但是,為其本身性質所決定,國資委不可能有效承擔國有產權經營者的職能。
因為第一,作為政府機關,國資委是不能從經營產權的增值中分享收益的,否則與它作為政府機構的本質屬性相矛盾。
我們說過,替身所有者激勵的核心是分享受托產權的增值,從而使他們在很大程度上模擬了真實所有者。對國資委而言,放棄分享資本增值的激勵,如何解決其工作人員的動力問題,將是一個致命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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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蘇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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