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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國強:對林毅夫團隊不實責難的回應與澄清——兼談有為、有能的有限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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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許多人為東北經濟把脈,給出了制約東北發展的眾多原因,包括文化的原因,并給出具體發展建議,我認為都有一定的道理,我認為最大的問題還是體制機制及其深化改革方面有較大問題,是要建立有利于激發人們創業創新的基本基礎的元制度問題。這正如鄧小平深刻指出的那樣:“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
大家談到的對外來資本和企業的“吃、拿、卡、要”及其貪腐現象比較嚴重,要從根源上解決還是靠體制機制的深化改革。所以,基本、基礎性制度才是最為關鍵的,但基礎制度由三方面的制度安排組成,1)治理(governance),并且必定要具有依法治國強制能力(coercive capacity)方面的治理,2)具有誘因的激勵制度,如市場制度,從而必定是包容性的經濟制度,3)社會規范,也就是文化和理念的因素。在現代社會,也就是政府、市場與社會,而好的治理決定了好的市場和好的社會規范,其關鍵就是政府的定位要恰當。
為此,政府不僅要“有為”,也要“有能”。所謂有能,就是有國家能力(State Capacity),能將國家意志、目標轉化為現實的執行力。政府的執行力和權威也是很重要的。政府執行力可以由兩種方式體現。一種是由激勵相容的制度來體現,這是一種自我實施、有“胡蘿卜”柔性的有執行力的制度,特別是對經濟制度如此。另外一種就是“大棒”強制性的政府有執行力的制度,如依法治國,規章制度及政策得到嚴格執行,嚴格起到維護(包括保護社會秩序、個體經濟自由選擇和財產等)和服務的作用。中國經濟改革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除了提供大量激勵機制的松綁放權的經濟改革,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政府具有強有力的執行力。
這樣,經濟上包容性和政治上強制能力(coercive capacity)都說明了政府的執行力(implementability)。經濟上就是人性化的激勵相容性,機制設計理論就是用implementability來等價表達激勵相容的意思的,這是一種柔性的執行力,而強制能力卻是一種剛性執行力。如果能綜合采用胡蘿卜加大棒再加上理念,曉之以理、待之以利和動之以情,差不多是將一件事情辦成,如國家成功的充分條件。因此,具有激勵相容的包容性經濟制度和權威能力的政府制度的這兩個執行力是一個國家成功的必要條件,基本解釋了古今中外一個國家、一個朝代為什么成功,包括了幾乎所有國家成功,而缺乏這這兩個執行力中的任何一個在歷史上基本上沒有一個國家是成功的。
所以,讓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其政府的定位是有能有為的有限政府。
7、多余的話正如我在9月6日《新京報》專訪中指出的那樣,“現在一個不好的風氣是,只要你一談到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的作用,就認為這是在否定政府的作用,即使在談論中強調了政府應該發揮好的、恰當的而不是多的作用也被批評為‘市場萬能論者’。一談到改革的長遠目標是建立有限政府,或談市場化改革,就有可能被歸類為崇尚市場萬能,新自由主義者,甚至是被認為是在鼓吹‘休克療法’。這種做法十分不利于嚴肅學術和政策討論的正常開展。”遺憾的是,這次林毅夫團隊的做法依然如故。
如同去年林毅夫教授在《求是》發表的那篇幾近全盤否定西方主流經濟理論的文章所引發的爭論一樣,我被卷進了這場爭論。本來我都可以完全事不關己、置身事外的,因為本身自己也有很多學術和行政上的事情要去處理,但是出于一種知識分子的道義、使命、責任和擔當,鑒于事關改革發展的理念和方向性問題,我還是發了聲。
之所以如此,就是由于理論都是有適用邊界的,經濟學家應該比醫生更加有責任感,醫生醫治的是一個人,但經濟學家提出的建議如果不好,危害的是整個國家和社會。所以,我們經濟學家要有社會責任感,建言時一定要嚴謹再嚴謹,嚴肅再嚴肅。我也正是以一種理論求真的嚴肅、嚴謹態度在這次《吉林報告》的討論中發表批評意見的。
- 原標題:田國強:對林毅夫團隊不實責難的回應與澄清——兼談有為、有能的有限政府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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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李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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